新華社電(記者 韋慧 裘立華)黑心老闆為牟取暴利,加工並銷售地溝油;相關執法部門幹部玩忽職守,未按上級要求進行規範的監督、檢查,導致近14萬斤地溝油流入食用領域,給人民群眾生命健康造成嚴重危害。近日,浙江省台州市黃岩區人民法院判決,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王某某、黃某犯玩忽職守罪。
  經法院審理查明,2007年3月至2012年3月,張聯新、鄭荷芹購得屠宰場里的含有大量淋巴的花油、網油及含有傷肉的膘肉碎和“肚下塌”等豬肉加工廢棄物後,加工成“食用豬油”銷售給他人食用。至案發,共生產69.3餘噸,銷售金額達57餘萬元,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而在這期間,王某某系台州市黃岩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場貿易科的職工,具體負責生豬屠宰管理所的工作。黃某系台州市黃岩區畜牧獸醫局執法監督科(檢疫科)工作人員,2011年11月擔任黃岩區畜牧獸醫局執法監督科(檢疫科)科長。
  王某某、黃某在工作中對上級相關政策、法規沒有加強學習,未按上級要求進行規範的監督、檢查,沒有按規定對浙江誠遠食品有限公司屠宰場廢棄物的無害化處理進行監督,致使浙江誠遠食品有限公司屠宰過程中產生的應當進行無害化處理的生豬產品流入市場,被張聯新等人製成“食用豬油”銷售給他人食用。  (原標題:兩幹部玩忽職守致14萬斤地溝油流入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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